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和《内江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文件的规定,现将收集2012年综合档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整理录入时间: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
2.归档要求:请各单位档案员按归档材料内容做好立卷工作,并将其逐条录入“南大之星”档案管理软件,备考表要记录本卷共有多少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部门领导及立卷人签字。
3.电子版档案材料用U盘拷贝后移交档案馆。
4.移交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5.如需指导,请电话联系:2340177
内江师范学院档案馆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