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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档案信息简报
2012年1期(总第17期)
本 期 要 目
★ 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神圣职责,不断开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 档案馆支部党建情况汇报
——增强档案馆党支部支持学校发展、服务师生的功能
★ 两会提案
★ 简 讯
内江师范学院档案馆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神圣职责
不断开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近日,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主题,全面强化档案资源建设、安全保障、开发利用等方面能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令计划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档案系统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做出的特殊贡献,高度评价了档案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向全国档案战线时代楷模刘义权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档案系统进一步开展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的活动,激励和鞭策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上创先争优、奋发进取。
令计划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用好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一要服务大局、惠及群众,既围绕中心,做好服务党和国家全局的工作,又关注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需求。二要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将档案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新行业延伸、向新载体延伸,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档案资源就征集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覆盖到哪里。三要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加快构建科学配套、务实管用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狠抓制度执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要创新技术、改进手段,紧紧围绕档案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攻关,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科技含量,逐步实现存储数字化、管理现代化、利用网络化。五要建强队伍、提升素质,进一步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注意选用重用德才兼备、苦干实干、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力营造用心想事、潜心谋事、专心干事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会上,表彰了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北京市平谷区档案局(馆)等60个单位、李福君等40名同志获得“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3月1日
档案馆支部党建情况汇报
——增强档案馆党支部支持学校发展、服务师生的功能
为贯彻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党委党建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等活动要求,档案馆党支部结合本部门实际,汇报党建工作如下。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档案馆支部自2012年元月从院办档案党支部分离,单独成立党支部。目前,全馆有中共党员5人。我馆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为基本途径,并深入开展了“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努力把档案馆支部建设成为凝聚群众、带领群众、团结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档案馆支部积极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地实现、维护、发展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根本利益,竭尽所能地服务于师生。
(二)档案馆党支部通过多种途径实行党务公开。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的精神,支部对重大问题决策讨论。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党费交纳、支出及结余金额在党内公开;
(5)经费使用公开;
(6)干部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民主评议和单位内部考核情况等;
(7)评选和推荐“先、优”、党内表彰情况;
(8)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支部的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通过工作公示、政治学习、网络公开等方式,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创先争优工作
在档案馆内,深入开展以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基本目标的“双争”活动,发挥好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支部集体努力使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力争做到“五个好”。
一是支部集体好。支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贯彻落实档案馆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每一名党员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率较高。
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要完善,管理措施要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档案馆支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学校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档案工作。
五是师生反映好。档案馆支部要通过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在师生中树立较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2)大力倡导每一名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利用每周一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每一名党员都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每一名党员都要突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档案服务利用中的实际困难。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每一名党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每一名党员都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为人师表;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四)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档案馆党支部在组织形式、教育形式、管理方式、活动形式等方面,与新时期党建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仍需要不断开拓创新。
(2)受周围环境影响,部分人认为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教学科研才是硬任务的认识误区,导致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缺乏实效性、吸引力和凝聚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和党员先进性的发挥。
(3)档案馆因工作环境特殊,党员同志们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地工作,不能及时得到师生们的肯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两会提案
关于为一线档案工作人员设置保健津贴的提案
党和国家一贯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关心档案工作者,多次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档案工作外部环境明显改善,档案馆各项建设逐步加强。但是,由于档案保管工作特殊环境的影响,档案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据反映,一些馆藏历史档案资料较多且利用量较大的档案馆工作环境存在隐忧:一是空气污染。在从事档案整理、打扫库房、缩微拍摄、复印等活动时,会增加档案馆环境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二是有害生物污染。库房的温湿度为微生物提供了适宜的生存环境,来自纸张、胶粘剂等材料中的成分同样是微生物生存的重要营养来源;三是防虫药的污染。为防止害虫、霉菌等有害生物对档案的破坏,档案库房中需要投放樟脑精、灭害灵等药物;四是温差伤害。档案库房为档案保管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常年保持稳定的温湿度。无论在我国南方还是北方,一年中档案工作人员较长的时间工作在库房内外存在较大温差的环境中,长期“忽冷忽热”的工作环境,对人体免疫力系统和人的新陈代谢产生很大影响。
由于工作环境和有害物质对健康的影响,从事档案库房保管等直接接触档案的工作人员出现胸部、皮肤疾病等症状比例较高。
在突出发挥档案部门社会文化功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应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者的人文关怀和劳动保护。1994年,原人事部、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图书、文物、博物、档案、群众文化等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提出:“鉴于从事国家珍贵文物、图书档案资料保护人员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根据国发[1993]79号文件的规定,其津贴可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基础上适当高一些,高出幅度,按工资构成的10%掌握。”该文件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档案工作者的普遍欢迎。2006年因档案馆参照r务员管理,该项津贴被取消
。
档案馆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单位性质和工作人员身份发生了变化,但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特点并未改变。建议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调研基础上,将1994年规定执行的,长期接触有害物质的档案资料保护人员的保健津贴,纳入一线档案工作者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系列,以更好体现党和国家对一线档案工作人员的关怀,增加档案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认同感,更好地为全国档案事业尽心尽力,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贡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3月8日
加快《档案法》修改进程的提案(摘要)
一、案由
(一)现行《档案法》不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需要。
1. 基层档案管理,缺乏法律保护。
2. 电子文件管理,缺少法律规定。
3. 档案工作领域越来越宽,现有的《档案法》对于新的领域、新的行业档案的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
4. 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二)现行《档案法》不适应新时期档案馆功能的变化。
(三)《档案法》对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具体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二、案据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档案工作法律。《档案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档案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开辟了依法保护档案和有效利用档案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从此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对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规范全社会的档案工作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档案权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档案法》,更加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对档案事业的依法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指导性作用。自2004年以来,国家档案局根据有关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的议案或提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启动了《档案法》修改的预研工作。2007年,国家档案局向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发出通知,征求修改意见。2008年,国家档案局成立了《档案法》修改草案起草小组,在充分吸收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档案法》修订草案初稿。2009年以来,国家档案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起草了《档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10年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讨论,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建议
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启动《档案法》修改程序,纳入2012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3月12日
简 讯
2012年3月2日,内江师范学院档案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一行5人,参观考察了乐山师范学院档案馆,对档案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交流,学习了他们的许多先进经验。回校后,针对本馆具体情况进行了多次讨论,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改进措施,在设备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个月来,着手对档案馆办公环境、库房管理、系统维护和档案业务工作操作细节开展了全面的完善和改进,不断规范管理。
编辑:宋苏荣 粟翔 戴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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